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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本人于7月9日去杭州一家知名的中医馆做针灸,回家3小时后感到胸口疼痛,7月12日去医院诊断被诊断出气胸,当晚医生要求住院治疗,于7月20日出院,气胸已经基本消失,医生开病假条要求在家休息半个月。住院期间,得知医生的诊断明确我是因为针灸扎破肺而引起的气胸,虽然很生气,但是当时怕影响给我行针的中医的名声(因为他之前给我做的一直很好,我比较容易心软,555),所以一直犹豫着要不要找医馆赔偿。后来越住越不对劲儿,想想好端端地把我刺倒然后就联系了医馆的行政办公室,那边的负责人挺爽快的,让我出院后去医馆报销自费部分费用以及退还我上次的行医费。20号出院后我在朋友的陪同下去了医馆,双方协商后赔偿我9000元,我住院期间花了7500多(其中5000算医保的,自费2500)。当时这9000元里包含了8天的误工费,共计2400元,然后他们还让我签了一份协议说,上面写着这9000元是这次纠纷医院给我的慰问费(写的是慰问费哦),此后医馆再也不支付我任何费用。当时想着气胸应该没啥大问题,应该不会有后遗症啥的,医馆既然愿意赔偿就可以了然后就签字了。这两天我越想越不对劲。我住院的8天算误工费,但是我出院后休息的15天也应该算误工费的呀,误工费不是少算了15天的吗?而且我过两周要去复查,万一到时候气胸没完全好反而有恶化该咋办,而且这两天静下心来在百度搜气胸,发现以后都不能剧烈运动啥的的了,这个担忧这两天一直折磨着我我觉得赔偿有点少了,尤其是那15天的休养假,我薪资一天是300,不能上班公司工资也不发的!可是又好傻跟医馆签订了那份协议,该怎么办呢?能反悔吗?好像是有法律效益的了?怪自己当时签的时候脑子太简单了,有没有人能帮我出出主意呢?

其他 2015-08-24 13: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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