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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下为合同部分内容甲方:中介公司乙方:本人第四条租金租金付款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第九条合同解除(一)……(二)……(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3日的。2、……第十条违约责任(一)乙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甲方支付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并将房屋恢复原状及赔偿相应损失。问题1、本人实际付款时间为2014年10月4日,是否符合合同第九条中“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3日的”这一条件?是否应向甲方支付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其他 2015-09-22 16: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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