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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2004年8月我们首付15万元,贷款23万元购买了一套住房(房屋现在估价在180万元),房产证上产权人是三个人(儿子,父,母)。2009年10月17日儿子结婚,婚后儿子夫妻共同付房贷,儿子公积金加商业贷款每月1200元。今年8月17日儿媳妇因病去世,现在儿媳妇的父母提出儿子夫妻共同付的房贷要求补偿。在此想咨询律师,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我儿子应补偿他们多少钱?谢谢!

离婚 2015-09-15 08: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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