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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6月13日上午,我骑电瓶车在马路上正常行驶,我右前方有辆人力三轮车也在正常行驶,我的车速比三轮车快,我的电瓶车差不多是与三轮车平行行驶的,当我快行驶到接近三轮车时,三轮车突然左转横向马路,我急刹车,三轮车主也意识到后面有车急把方向右打,由于太急三轮车不能平衡造成翻车,随后三轮车主跌倒在地,三轮车在翻车的同时,车尾与我的电瓶车前轮保险杆有磨擦。由此,三轮车赖定是被我撞倒的,这个路段没有摄像头也没有目击者,处于人道我当时就陪同去医院就医,同时我也报了警,交警来时我不在现场,交警拍的照片不是第一现场,第一现场已经被破坏,事故鉴定结果判我全责,我怎么也想不通,我怎么会是全责。三轮车是要行驶向左前方的分岔路,三轮车转弯时至少要示意一下,或者回头看看后面有没有车,这种情况三轮车应该也承担责任,判我全责让我费解。谁知道,之后的事我的精神快崩溃了,我是60岁的人,对方是63,既然受伤那就先就医,我也交了住院费,哪曾想到,对方的亲属七八个人在事故的第二天第三天每次都是夜里九点半左右来我家要钱,开口就要四万,这不纯粹是讹诈嘛,医院检查出来,只是胳膊靠肩膀处骨折,哪需要这么多钱,我们当时没给,事故的第五天对方叫了一些流氓深更半夜来我家闹,要马上叫我们付四万块钱。我们也报警了。 之前,对方有提出了要调解,开口要三万一,我没同意,觉得这些钱糊里糊涂的,我要求法院解决。这个事过去了四个多月,对方又提出来要调解,而且是很急促的,这次却开出口来要五万七,发票都不给我们看,我们也就不同意调解。昨天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上面注明医疗费、务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等合计人民币76865.59.就是一点骨折,怎么会用这么多钱,我想问律师的是1、60岁以上农村务农的可以算务工费吗?2、精神损失费可以算吗?3、医生当初诊断不需手术,只需保守治疗,而后对方没有经过我们同意去做手术,而且自行用了进口的钢板,请问这进口的钢板我们是否可以不支付,就按照国产的价格支付?4、责任认定我们在法院上是否也可以申辩、5、就这点骨折可以鉴定十级伤残赔偿金18012.60. 烦请根据我的事情给予分析及正确的处理方法,非常感谢!

其他 2010-11-11 10: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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