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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详情物业费欠缴情况说明:1:2009年收房,收房时开发商承诺整改楼道消防管道(消防管道外露,合同是住宅,开发商在一楼设置了商铺,应该是搞成商住两用了),并出具了盖有开发商公章的书面承诺(有复印件0刑事辩护湖北-武汉2015-09-28分享未解决物业费欠缴情况说明:1:2009年收房,收房时开发商承诺整改楼道消防管道(消防管道外露,合同是住宅,开发商在一楼设置了商铺,应该是搞成商住两用了),并出具了盖有开发商公章的书面承诺(有复印件)。2:2010年物业未缴纳,2010年初开发商电话催缴,我传真开发商承诺书给物业(物业是开发商子公司),以解决此问题后我会按时缴纳,拒交。3:从2011年开始到今天2015年9月一直未缴纳物业费,开发商也没有催缴。问题:1.1_1开发商与物业属于一个总公司,不符合物业管理条例57条管办分离原则。1_2非正常招投标选聘的物业,程序不合法。以上两点是否成立,走法院是否会判决物业合同无效?2.如果物业起诉我未缴纳物业费,走法律程序,结果会如何?诉讼地:武汉市

其他 2015-09-29 10: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若开放商有过错,可少交物业费,但不交物业费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追问】物业费的缴交是否有时效,其10年催缴后,我传真了开发商的书面文件后,到今年8月其没有催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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