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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物业公经理,在该公司己6年,今年8月份,公司就没给我发工资,接着我因生病请假,跟公司领导说辞职,没回应,到10月的时候,老板安排现在的经理跟我谈话,我在职其间所有物业公司所需要的工程维修材料,消防器材,小区摆放的拉圾桶,办公用品,包括网线的使用数,等11万,还有小区装修垃圾,每户以300到400元收取,公司每产提起100元,其余的每月结给清理垃圾的工人,我签字,现在要我把己支付了的费用合计17万,交回公司,三天期限不交走法律程序,我要求跟老板当面谈,电话不接,我该怎么办?我在公司工资每月就3000元,考虑到我的孩子和家人,我会被判刑吗

其他 2015-10-10 15: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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