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本人于2006.01.01到某某有限公司从事保安工作.毎天工作12小时.每月休息2天.工资920加加班费和岗位津贴共2400元.节假日不能休息.工作期间.公司没有帮我买任何保险.合同只签了两年(2007.9-2009.9)我觉得工作有点危险性(上班期间开没有牌照的车上路巡逻.泥头车又多沒有一点安全感).我现在不想做了.请问现在按劳动法我上班没有签合同有双倍工资赔偿吗?能补回这几年的保险金吗?按劳动法箅我能赔回多少.麻烦各位高手可以算下吗?谢谢

其他 2010-11-28 16: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中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