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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时我爷爷分给我大伯,奶奶分给我幺叔,但我大伯因为爷爷的财产分配不均不赡养,爷爷就一直跟奶奶住在一起。直到我奶奶去世以前他两老的起居生活由我爸妈照管,他两老的土地由我爸妈帮他们种植,收获的庄稼全部收获到他二老的家里,他二老吃的菜也是我妈种给他们吃。后来我奶病了生活不能自理,期间有一个多月时间吃喝拉撒都在床上是我爸妈照顾的,直到最后断气也是我爸妈守在床边接气的,我幺叔在奶奶卧床期间偶尔来看过几次,他工作的地方离家走路十几分钟,奶奶半夜过世他也是第二天才敢到。奶奶过世后,我幺叔说一间房子送不的两个老人,就要给我爷爷找去处,后来我爷爷就选择跟我爸妈,当时来跟我爸妈时爸妈老实并未提起爷爷的房产,财产问题,就这样一直赡养到过世,需要外充一点,爷爷在过世前七,八年这段时间,生病,生活是不能自理的。现在我幺叔要把爷爷奶奶的房子卖给别人,我爸妈能不能要回我爷爷的那一分房产,其中有爷爷奶奶分家时提起来的,还有我爷爷有劳动力时盖的,我爸妈赚养了爷爷,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属于爷爷的那一分,奶奶的那一分我爸妈能不能也去争取一分。幺叔手上有一份不平等的协议,是找人要挟我爸签的,要是上面有说爷爷的财产归幺叔所有,是否生效?我觉的我爸妈尽了赡养老人的义务,却没有享受赡养老人所享受的权力,幺叔名义上是赡养奶奶,而事实上他只是人过世后来办丧事。

其他 2015-11-24 20: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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