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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一个公司上班,基本上天天12小时,没有休息,白晚班半个月一转,转班就是休息了,一个月都上26到28天,工资发放3000左右,到卡只有2700,没个月还没有工资条,更不要说签字,这样发放工资合法吗

其他 2015-10-28 10:0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具体要看劳动合同对工资如何约定的,有没有计算加班费,如果没有支付加班费,则不合法。
    【追问】今年中秋节几天假?十一就好?说一个月就转正加工资,可是都三个月还没转。
    【回答】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且应当按照合同年限长短确定试用期,试用期不能随意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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