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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化名小金2002年2月参加工作,在某镇集体(1)企业工作2002年2月签有劳动合同书,最少是一式两份,或者是三份,企业未给小金合同书,工作至2006年8月小金通过申请来到了集体(2)企业都是同一个乡镇企业(2)集体企业未签合同书,小金工作至2007年3月份后因出事故被调职,调职3天后小金写了离职书后离职。小金未要求赔偿工龄工资赔偿金,2008年2月又回到(2)乡镇企业工作至2010年12月份自动离职未取得赔偿金(工龄工资)2013年3月1日小金来到民营企业工作至2014年8月25日,民营企业倒闭得到了一年多的补偿金。2014年9月19日小金又回来以前的(2)企业工作签订了劳动合同书,因患上忧郁症及幻想症2015年5月19日请假至2015年9月20日,小金时间到了未去上班,相当于自动离职,公司下达了复工通知书及其离职通知书两份。小金以前不懂法,小金现在懂了一点法,要求乡镇集体企业(1),乡镇集体企业(2)两方赔偿工龄工资,小金可以得到接近10年的工龄工资吗?小金的要求合法吗?小金手上没有证据,小金如何要求得到赔偿金(工龄工资赔偿金)有懂法的可以帮帮小金吗?

其他 2015-10-31 21: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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