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父亲去世后,母亲与祖母、大姐、二姐、大哥于2000年进行了公证继承。后2001年祖母将其继承三间房产赠与姑姑,姑姑又将赠与之房产赠与或买卖方式转给儿子、女儿;母亲与大哥又分别通过赠与或买卖方式转给他人。请问作为合法继承人2000年遗产继承时我未参加,怎样诉讼才能将属于我的合法遗产追回?

其他 2010-12-06 21:43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六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