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父亲姐弟四人,大姐(从小领养),我父亲排行老三,当初乡下建房时,我父亲准备做女婿出门,批复上没写上名字,建房批复时未出门,户口也未迁出,老四当时未成年,批复写上名字了,当时批复上有老二,老四,还有其父母名字。现拆迁了,老二得到三套拆迁安置房,老四得到一套115平米拆迁安置房,请问律师,我父亲有没有份额?现在一个老人还在世,我父亲能否要求老四分割老人的拆迁安置份额?或者将来老人过世了,可否要求分割老人的遗产份额?如可分割老人的份额,那么份额是多少?

其他 2015-11-22 14: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佳木斯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