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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爷想立份遗嘱将房子给我们,房子是他一个名子的,家婆在几的前已去世了,我老公还有一精神病的哥哥。他长期住院的

其他 2010-12-15 1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你老爷的房子属于你老爷和你家婆共同共有。 2、你家婆死后,如果你家婆没有立下有效的遗嘱,房子须分为两半,房子的一半属于你老爷,另一半属于你家婆的遗产,由你老爷和你老公及你老公的哥哥各继承1/3(除了你老公和你老公的哥哥,你老爷和你家婆没有其他子女的情况),所以,现在这个房子属于你老爷、你老公和你老公的哥哥共同共有,其中你老爷占有整间房子的2/3,你老公占有整个房间的1/6,你老公的哥哥占有整间房子的1/6。 3、由于这间房子不仅仅属于你老爷一个人的,因此,他无权将整间房子给你们,只能将他自己有的2/3给你们,你老公的哥哥的那1/6还是属于你老公的哥哥。 详情可免费致电本律师。
  • 可以办理遗嘱公证
  • 如果你老爷与家婆之间除了你们没有其他直系亲属的话,可以之间办理遗嘱公证的。如需帮助或仍有不明白之处,您可直接来电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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