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3年经市政府国土资源等部门审批的村民自建楼,2007年开工,2009年建成。因建成后的房价问题,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将该地的使用权出让。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将该地出让,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其他 2010-12-18 14: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安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