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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爷爷房子赠与孙子个人所有,那孙媳妇有份吗?过户的时候能写上孙媳妇的名字吗?

其他 2020-04-30 04:1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二)房产赠与过户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契税是房屋现值价格百分之三,领取契证。(三)房产赠与过户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在赠与房屋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 房屋赠与过户手续: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 房地产赠与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将欲赠与房地产委托专业评估公司评估得出市场价;然后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最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相关税费主要包括:评估费(不同总价收费标准不一)、公证费(评估价的2%)和契税(评估价的3%)。评估费的收费标准为:100万元以下按评估价的0.5%收取,100—1000万元按评估价的0.25%收取,1000万元以上的按评估价的0.18%收取。与买卖不同的是,房地产赠与方式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不涉及房款交割。
    赠与合同在以下条件下不可以撤销:一、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无论财产权利是否转移,均不得撤销赠与;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三、没有法定的撤销赠与理由,赠与合同已经被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已履行的部分不能被撤销。
  • 没有,不可以写名字。
  • 你好,如果曾与个人就是个人的财产,
  • 赠与人明确赠与个人的,那就属于个人财产,赠与过后,孙子就拥有所有权,可以处理财产,可以过户给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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