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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超市买到一只冰冻鸭,包装没有卦口其它标签都有就是没有生产曰期,我去工商所投诉,以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赔偿,但工商所告诉我冷冻鸭不是预包装标不标生产日期没有关系,我坚持主張超市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应该赔偿,工商所打电话给超市耒工商所调解,我以据食品安全法要求退一赔十,赔偿不足一千按一千元主张赔偿,但工商所和超市都认为我过度维权,工商所要我和超市协商赔偿,在工商所没有为消费者主持公道的情况下,我退一步要按消费者权益要求赔偿五百元,超市主张最多赔我一只鸭的十倍贷款(共计115元)我坚持赔五百元,因没有谈成赔偿超市说你爱怎样就怎样,属后离开工商所。工商所的同志劝我不要过度维权,这时我真正明白工商帮超市说话,最终我的投诉没有结果,`离开工商所时我无夸地告诉工商所我将向电视台及通过司法途劲维权,工商所又要我明天再去调解,超市不赔我,工商所不主持公道,我的维权之路下一步该怎么办?希望律师帮我出出主意!

其他 2015-12-10 16: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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