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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事请教。公司因岗位调整,需辞退一人,所签劳动合同尚未到期,现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关系。问题1:如果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满一年补偿一个月?问题2:如果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并立即让其移交工作,是否要给这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而被立即终止工作期间的工资?补偿是不是还要给?问题3:退工时单位需出具什么书面材料(说明是协商一致的)?谢谢!

其他 2015-12-08 10: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回答一:需要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并且提前一个月通知还得支付这一个月的,就是俗称N+1. 回答二:提前一个月通知还得支付这一个月的,补偿还是要给的,就是俗称N+1. 回答三:协商一致需要劳动者签字,否则社保局办退工的话通过不了。 请给好评。
    【追问】你好 请问:如果单位不愿意签“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话,该怎么办?因为里面有支付补偿金的内容。
    【回答】单位先与劳动者协商,那么经济补偿是肯定要给的,除非是员工自己先提出辞职。而且如果是你们已经协商好的条件下,如果选择提前30天通知,则不需支付这一个月的工资。
  • 不需要的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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