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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求助:城市人可以分割与农村人结为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建房屋吗 我们是江苏扬州人。 1.我的父亲是城市居民,我的继母是农村人。他们俩一直居住在农村生活近30年。 2.他们俩与1983年结为夫妻;2009.年6.月经法院判决离婚。(未领结婚证属事实婚姻) 咨询问题: 1.他们在2000年时共同新建房屋7间,房产名字是继母。(因女方是农村居民) 2.1987年是以女方及其她的子女名义申请房产的。当时没钱建房,直至2000年才新建房。 3.2000年建房时,女方子女在1990年就全部各自成家,独自生活。 4.2009年.6月.法院判决离婚时,对婚内财产没有进行分割。 5.离婚前我父亲就被女方子女赶出家门(因农村要拆迁,所以导致老夫妻离婚)。我父亲现在与我们生活在城市。 6.请问:现房屋就要拆迁了,我父亲可以申请要房吗?应该怎么去办理。

调解 2010-12-28 22: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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