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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未满一个月上班时受伤,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前仲裁委确认了劳动关系,之后做了伤残鉴定,第二次仲裁工伤待遇赔偿时,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要求未签订合同支付十一个月的工资;未缴纳劳动关系存续期20个月的社保,因此耍求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工资基数应按本年度的人均收入核算,还是根据同行业标准核算?请资深专业律师从百忙之中给个完整回复。(代理费如何算)谢谢!!!

仲裁 2015-12-18 13:4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的事实陈述不清,自入职到解除劳动关系,共计多长时间?从入职后第二个月开始算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是满一年算一个月,社保补缴。同时你构成伤残几级直接影响你的赔偿要求。
    【追问】从入职到解除劳动关系20个月。2014年4月份、8月份两次鉴定九级伤残。
  •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双培赔偿;工伤按标准赔偿。
  • 认定工伤,申请工伤赔偿和劳动合同纠纷相应的补偿,可以申请仲裁
  • 休息期间没有签订合同的不能支持双倍工资,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谈谈
  • 一是工伤赔偿问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二是劳动纠纷,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时效为一年。如需委托律师,费用来电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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