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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4月参加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07年续签劳动合同至今年4月,合同到期后,没有再签合同,但一直在公司工作至今而且公司也给交了社会保险,现在由于公司经营面临困难需要才人,问 1、我应该得到几个月的赔偿 2、今年4月后我可以算双倍工资么 3、是不是已经可以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其他 2010-12-31 15: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1、你可以得到七个月的补偿,2、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3、可以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应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的赔偿。
  • 1、如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可要求双倍工资;3、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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