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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5年够买商品房,2007年1月交房.2008年出现严重裂缝,建设方(卖方)讲无法修复原装.我想退房,应按原价,还是按现价?如果不退应怎么赔赏?

其他 2008-12-25 12: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你好, 如果房屋是因质量问题而裂缝无法修复,你可以要求开民商退房并赔偿损失,一般是按原价退房,损失可以参照同地段商品房价格与你购房价格的差来计算;如果不退房的话,赔偿额可以协商,也可以委托评估机构做一评估.
  • 可要求退房及赔偿差价款。
  • 如果不能恢复原状,且影响使用的,你可以退房,按照原价并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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