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一家国有企业上班;工作十个月;然后公司提出离职;经过协商公司给了4000元社会保险金;作为补偿。并且写了一份协议书。不再有任何事项赔付。如果违反协议罚款一万元。请问律师他这种做法是否违反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如果要求赔付经济赔偿金,仲裁部门是否采纳?

其他 2016-01-18 0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日照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