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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最近通过银行贷款买咯一套二手房,是找的中介。现在房子已经都过户成我的名字,首付款也已经付给房东了,并且银行也将尾款放给了房东。现在房东拒绝交房给我。她的理由是,当时签订了一个购房合同,合同中有一个约定的去房管局过户递件时间是2010年11月30日之前,递件当天就应该支付她的首付款。但是因为中介给我们找的贷款银行初审我的贷款资料就用了20多天(我的送审资料并没有问题),这样去办理过户递件的时间就差不多退后了接近25天,房东现在就说我没有按照合同上规定的时间来付给她首付款,她说按照合同的约定,我比合同上的约定时间晚付首付款给她25天,她要求我付给她3万块钱的违约金她才愿意把房子交给我。(问题是我觉得这25天根本不是我造成的啊,是中介找的银行办理程序的问题)。现在她却拒绝交房,我该怎么办?如果我才去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我应该怎么做?谢谢。

其他 2011-01-18 23: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 1、原则上应该按照合同履行,你的合同条款如何拟定,可以委托律师审查一下。 2、就你所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一、房子已过户到你的名下,你已是此套房的合法业主;二、根据你述的情况,递件时间的推迟并不在于你,你无违约行为;三、对方现在占有所有权已属你的房屋,属非法侵占行为,你可起诉其返还房产。
  • 你不用担心,你没违约。根据你的陈述,本意应该是递件当天支付首付款,而不是2010年11月30日之前你必须支付首付。协商解决,不成的话,就诉讼。
  • 应当以合同约定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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