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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人与2013.1.30号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入职与苏州一家韩资企业打工,月薪4千多平均,我部门为营业部门产线组装好产品往三星电子发货,后我因工作表现好升职为发货担当并加薪150,话费补贴100.之后与中介签的2年合同到期后又继续与公司签了3年合同,合同甲乙各一份,工龄延续前面2年,目前已快干满3年,在这期间我们部门又来了个科长,之后因工作的事情跟他顶撞了2句,没过多久未经我同意他就强制性私自调换我的岗位让我干别的,又跟我说岗位补贴150还有,给我面子,好歹也是个担当者,就是话费补贴没有了,因他是领导,我只能服从安排,后来因为工作岗位调换不适应又找他理论了几句,从那以后他就开始处心积虑的刁难我,继续换我的岗位,调我去别的部门帮忙,再有就是5天8小时制的双休我,不让我加班,我们部们所有人都可以加班,唯独我不可以,我问他不让我加班到什么时候他说直到我自己离职为止,2016年1.6号(周三)因供电局停电的原因厂里把这天跟1月9号(周六公休日)调换,所以1月6号就变为休息日加班,1月5号我下班时急着回家没看到公告栏的公告,1月6号我们部门全体人员都上班了,我也过来上班了,主管看到我后并未叫我下班并且安排了我一整天的工作,部门员工都可以作证,第二天我过来上班科长把我喊到办公室说昨天并未通知我过来上班,叫我写检讨警告书,我就没写。他就叫我出去,之后我听人讲他给管理科打了个电话,中午12点管理科就给了我一个警告处分,说什么1月6号并未通知我过来上班,主管发现后让我下班我不下还我行我素不服从安排,记警告处分一次并且加班不予计算,接着我又去找科长理论,他把主管喊来,主管否认说给我安排工作并且叫我下班我还不下。然后我又讲我烦人并且拿手表计时说我再讲话3分钟马上再给我个警告处分,说我工作期间不工作影响他工作,我听别人讲厂里警告处分3次是可以开除员工的,所以我就忍了下来,出去工作了,我想问我公司这样做我可以告公司吗?我可以拿回我的加班费吗?我担心厂里还会继续刁难我逼我自己走,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利??

其他 2016-01-19 12: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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