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一个上市公司工作,签订的有劳动合同,合同内有十三薪(并且注明一年内事假、病假超过30天不予发放),但是今年眼看就要到发放时间了,今天上午开会说公司对十三薪有了最新发放要求,(2015年有出现累计10次未打卡,迟到现象的不予发放十三薪,事假,病假3-10天的不予发放),这让公司的员工感到无奈,因为毕竟最新出台的十三薪发放规定是2016年才有的,为什么要使用在2015年的十三薪中,并且让我们签字承认…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解决?求指指导,谢谢。

其他 2016-01-21 09: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