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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是独生女,父亲名下有一处房产,我母亲早逝,姥姥姥爷健在,我和姥姥姥爷公证放弃继承权房产归我父亲一人名下,现父亲有意再婚,如果婚前有财产公证,继母是否则没有婚前财产的继承权?但是如果父亲之后又立了公正过的遗嘱说要将房产全部或部分留给继母,那么是否在原财产公证的基础上要按照遗嘱来执行呢?如果想规避这种风险,是否只有不让他俩领证和婚前就直接把房子赠与给我这两种方法呢?

其他 2019-12-03 20:1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建议办理过户,否则继母可以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
  • 是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处分的
  • 父亲婚前就处理好最妥当。
  • 你好,建议订立遗嘱
  • 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
    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 遗嘱的有效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 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留给指定的继承人,遗嘱有效,你现在要做的是通过诉讼程序让法院判遗嘱有效,属于确权,之后就可以拿着判决办理更名,但可以留给没有血缘关系的人。 建议公证遗嘱效力比较高
  • 父亲立遗嘱处分
  • 需要父亲立遗嘱处分的。
    【追问】也就是说即使婚前财产公证了也需要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分配财产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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