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 我们公司一名仓库保管员在2011年1月8日上午十点左右从四楼仓库下楼梯准备去一楼厕所小便, 结果到了三楼半翻越栏杆欲翻至对旁边楼房的楼面上小便 在翻越过程中不慎失足, 从三楼半跌至一楼, 由于是在楼与楼之间的夹缝里掉下, 所以万幸没有出人命. 公司领导发现后立马将他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诊断结果是左胸多处肋骨骨折﹑ 股周挫伤﹑ 肾挫伤﹑ 血气胸. 这个过程中公司先垫付了1万5千元, 直到现在总共垫付了2万元, 但现在医院医药费仍欠3万元. 对方声称这是工伤, 需要我们全部赔偿, 并且对当初伤者向公司多位员工以及老总承认的事实情况矢口否认, 公司也未录下相关证据, 只有几个证人的手写证明,对面楼面上也有一个阿姨看到那个职工站在三楼半的地方站了一段时间,一个转身就听到东西掉落在地面上的声音,但也没看到事情如何发生的. 我就是想请教一下 这种情况去认定工伤, 会否成功呢?

其他 2011-01-31 19: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无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