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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厂在一公司上班,跟领导请假2天,第3天没请病假,第4天打电话回公司请病假,有医生证明。但公司方面就回应第3、4天属于旷工,扣3倍工资。还有一个我妈看的医院是镇上的附属医院,公司表示所开证明无效,必须是镇级以上的医生证明才有效。就想咨询一下,1、我妈的情况属于旷工吗?扣3倍工资合理吗?2、附属医院医生开的证明就无效吗?

其他 2016-03-01 21: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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