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接受遗赠房子过户要交税吗?

其他 2018-04-02 12:5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需要咨询房管局了解。
  •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被继承人死亡之时,遗嘱生效,即遗赠生效。
      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或者集体,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
      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时,须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的明示的意思表示。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五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受遗赠人不能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
      遗赠不需要专门办理登记手续,但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申办遗赠公证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要提交相应的材料。下面编辑为您详细介绍申办遗赠公证的事项。当事人申办遗赠公证时,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机构有困难的,公证机构可根据其申请派公证员到遗赠人的居住地办理。
  •   根据法律规定,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处理:  1、如果被继承人只有受遗赠人一个继承人的,遗赠的执行不能妨碍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2、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赠的,先以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偿还被继承人债务,不足部分再由受遗赠人偿还。  3、如果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先以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偿还,不足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继承遗产的比例偿还。  4、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则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继承遗产的比例偿还被继承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 :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作出 接受遗赠表示的方式有很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向部分继承人口头表示自己接受遗赠;
    2、书面表示:如出示接受遗赠确认书等书面文件;
    3、通过公证的方式来表示;
    4、以自己的实际行为表示自己接受遗赠:如在房产遗赠中,实际占有房屋即可视为接受遗赠。
    如果受遗赠人在作出了接受遗赠的表示之后仍然迟迟没有取得属于自己的遗赠,应尽快向法院起诉以保障自己的权利,如口头表示这样的方式如果时间相隔较长,日后难以证明。
  • 您好,建议咨询房管局。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眉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