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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内账会计,由于失误本月发票未认证,导致公司要交4W多税,但进项发票下月可以认证未过期。而且我只做公司内部账…。对公账由另一名会计负责,请问单位有法律依据要求我赔偿吗?单位并未和我签劳动合同。如果赔偿我应赔偿多少,我月工资只有2千元。请专家帮忙解答,谢谢!

其他 2016-03-10 10: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发表下个人意见希望对你有用,首先就你所说公司的损失可以确定为四万元的损失(损害结果),其次是导致结果的原因发票未认证(原因),最后就是你是否为侵权人,即使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也不可否认你与公司存在着事实的劳动关系。工资证明,工作证、等其他的证据都可以证明你是公司的员工。但你提到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只做公司内部账,另外一名会计负责对公账,也就是发票的认证应该来由他认证,所以发票的认证义务是另外一名会计的义务而非你的的义务即另外一名会计为侵权人。现在最重要的是你可以证明另外一名会计负责对公账,公司的发票认证是由他来完成,需要你录音等等。如果不能证明发票认证是他的义务,那么你俩作为公司的会计人员都有这个义务,损失由你俩承担。希望答复对你有用,纠纷早日解决。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 建议收集相关证据
  • 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建议收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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