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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5年来不在一起生活,女方因病连生活都无法自理,这期间男方所得收入是否也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2011-02-13 11:24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平均分割的。
  • 算的。
  • 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 算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的时候应适当向女方倾斜。
  • 是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只要双方仍为夫妻关系,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夫妻双方有相互抚养与照顾的义务,男方应当尽其夫妻义务照顾女方,女方在此期间可以向其要求支付抚养费。具体请参考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原则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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