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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外企工作5年半,4年属于派遣用工,我没有任何过错,用工单位解除劳工合同,且期间转正式员工让我们签署了离职,工龄只计算2015年1月1日至今,这样合理吗?如果我不同意N+1的赔偿,用工单位强制解除合同,如果就只算后面这1年多,那么按照N+1赔偿,是否应该是(1.5月+1月)乘以2来进行赔偿呢?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其他 2016-03-15 09:5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若是劳务派遣,你与用工单位不是劳动关系,没有赔偿的。
    【追问】外企都是派遣啊,属于三方公司,怎么没有劳务关系呢?
    【回答】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是不一样的。只能找劳务派遣单位,不能找用工单位的。
  • 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 您好,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追问】之前4年工龄由于转外企正式职员工,不再属于三方派遣,公司让签署了离职,是否无法追讨前面4年工龄,如果无法追讨,后面1年多的赔偿是否用工单位理应赔偿双倍赔偿呢
  • 你好,可申请仲裁维权
    【追问】赔偿是否是我理解的可以要求用工单位赔偿双倍呢?
  •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追问】赔偿方式是否如我所说可以给用工单位提出赔偿双倍呢?之前的4年工龄由于我转外企正式职员签署了离职,是否确实无法计算呢?
  •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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