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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14年11月我与一买家口头约定出售我一房产,价格为176万,由于认识当时也没签任何合同,对方给我打了26万的定金,没有收据,但是手机转账。不过由于对方原因,其原有住房一直卖不出去,余款150万至今也未完成交割。不知这种情况,我不想卖了,有没用法律风险。谢谢

其他 2016-03-23 13: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双方沟通协商解决,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的
  • 您好!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您可以起诉买方违约,这样的话就不用退还其定金了,需注意您的主张是要有证据支持的,具体建议您电话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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