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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死亡后,我在在这一处公房经营了二十年了。户口本上有一个兄长但不住这我想请问一下我否可要求继承该处公房。另外我二十年前有一处商品房,请问我有权要求吗?

其他 2016-04-11 22:1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房产经过公证或法院判决后可过户,与兄长协商此事。
  • 你好,可以申请继承
  • 你可以的,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如果是公房,你可以继承公房承租权。
  • 若无遗嘱的,参照继承法均分原则继承。 若仍有疑问的可及时致电律师或到律所详询!
  • 你好,独自一人不行,凡是你父亲的子女都应该继承
  • 可以按照继承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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