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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与舅舅打房屋析产,房产证是妈妈与舅舅的名字,写明共同拥有,房子一共四层,析产后房署名好哪层归谁所有,房产证分开,问打官司胜算有多少?打官司判决要多少?律师与官司的费用大概是多少?

争议解决 2020-07-28 09:5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根据财税[2009]78号、财税[2009]111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申请免税需到市地税局。
  •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涉及到房产名字时的房产分割可大致分为如下四类: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4.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而你妈和你舅对房产的共有形式应属于按份共有,是可以分割的,通过打官司要求分割析产,应该不存在什么法律上的障碍。律师费以及诉讼费(法院预收,败诉方承担)需要根据房产的价值,按有关的收费标准计算才能确定。
  • 你好,如果没有约定房产的份额的话,原则上是对半分割。你所说的胜算是指什么?如果房产证没有问题,你母亲获得一半的产权是没有多大问题的。律师费用需要和律师协商确定。
  • 如果没有说明份额,一般是你妈妈与你舅舅一人一半。律师收费可以与其当面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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