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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之后一起买房,用男方婚前的106平米的房子换购新的130平米的房子,结婚时已经做了公证,男方去世后,房子全由女方继承,但现在新的房子如果男方去世,而且还有与前妻生的三个儿子,房屋和财产如何分割,如果房屋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那三个儿子有没有权利争夺房产和财产。

其他 2009-01-13 16: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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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依法分割,具体来说,1、房屋部分:新房是用老房换购的,原房屋的价值(假定公证书中确定没有就此作出处理)仍归男方与其前妻的子女(可能还有前妻的父母)共同共有,在其去世后,分割时应当进行再次分割A、前妻的1/2由男方、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男方得1/2加上其继承的份额,B 、男方去世后,其自己的份额由其妻、父母和前妻的子女以及后妻所生的子女共同继承,2男方再婚后的其它财产的一半为遗产,由其父母、其妻和前妻的子女以及与后妻所生的子女共同继承。该案中应当明确1新房是否由旧房所更换,2、公证书的内容。
  • 说的够乱的,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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