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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已在单位工作了17年,在这个月自动辞了职,单位是否应该给我办理待业保险金,还是我自己去劳动部门凭一张辞责证明去办理

其他 2011-02-28 19: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说的是不是失业保险金,如果是的话,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领取的。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 详情可咨询当地劳动部门。如有法律帮助需要,可联系本律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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