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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5年1月竞得法院委托拍卖公司拍卖的房产,拍卖成交后,要求委托方和拍卖方交付标的物,但一直未果。2006年11月被我拍得的房产被卖与房产中介,2007年2月又被中介卖与现房主,2007年5月委托方给拍卖方下了撤消拍卖的通知,自此我手执成交确认书但权利却无处维护,2008年我起诉拍卖公司、被执行人、现房主。请求确认该房产产权归我。但败诉,被法院驳回,希望能得到你的帮助,使该持续六年多的案件得以尽快解决为盼。静侯您的佳音。谢谢!!!

案件执行 2011-03-05 16: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由于委托方与拍卖方,他们不能交付房屋属明显的违约行为 现房主又是善意买卖 你应当让委托方与拍卖方承担所有违约责任 赔偿你的损失
  • 建议在当地找律师面谈,才可以把情况搞清楚,帮你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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