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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份我个人以按揭方式购买了一套82平方米的房子,并签定好购房合同。2007年6月份我结婚了,09年1月份开发商交房,3月份装修好入住,2009年9月我因需资金炒股而私下将将房产转让给别人,是去律师事务签的协议。后来办房产证时提交资料因无未婚证所以只能用我和老婆两人的名字办理,2010年4月份拿到房产证复印件,房产权是两个人的名字。后来因我炒股输光了钱,老婆自愿放弃一切坚决的要求和我离婚,2010年8月份我们办好了离婚手续,无小孩,协议上写清双方无任何共同财产和债务。她同意将来配合我去签字过户给人家。10月份要去办理过户手续时她反悔了,说要我给她6万元才肯配合我去签字过户,而我现在身无分文,甚至还欠家里人好几万元。我现在上班每月工资只有1000多元刚够生活,没办法我拿不出钱我不同意,她就换手机,我现在找不到她了。她叫我去法院解决,说房产证上有她的名字,房子一半是属于她的,可是她没出过一分钱,我应该怎么办呢?如果去法院会怎样判呢?我现在好头痛。

其他 2011-03-03 11: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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