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由于借款人(死者)工作中触电意外身亡。因此借款人(死者)工作单位和电力公司联合赔偿给了死者的儿子一笔称之为:“子女教育抚恤金”的42万巨款。这42万是否属于死者财产的继承?请问这笔42万的费用可以用于偿还死者生前欠下的债务吗?

其他 2016-05-11 13: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子女的教育抚恤金”如果是赔偿给子女的不应属于遗产,但是其继承人继承了其它遗产后有义务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另外,建议可以主张夫妻共同债务向其妻子主张债权。
  • 你好,属于死亡的赔偿款,应先赔偿生前债务,剩余部分子女再继承。
  • 你好,该子女教育抚恤金应视为死者的遗产,其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后有义务清偿被继承人即死者的债务,您的情况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其继承人清偿债务。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