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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写下保证书,要求单位不交社保,直接发至本人月工资中,干了不到一年,工作中屡屡出现失职,错误,给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现公司已清退,其反而状告单位,因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要求补偿,下面员工也有反映其在前一个单位工作时,离职后也状告过上一个单位,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诈骗,我们该如何应对?可否反诉要求其赔偿我们单位的损失且追回已在工资中发给其的社保金?求助!!!

刑事辩护 2016-05-26 08: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提起反诉,要求退还发到保险金,及要求赔偿
  • 协商不成、可以积极应诉解决纠纷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参加诉讼,诉讼是员工的合法权利,合法的应当赔偿。不合法的可以拒绝。
  • 以现金方式代替社保显然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但可以主张退还该笔费用。
    【追问】谢谢你的解答。如果我们要求其赔偿我们单位的经济损失,法律上支持吗?
    【回答】要区别对待,关键是看员工的过错程度(故意或重大过失)
    【追问】请问故意或重大过失如何界定?其造成损失的原因就是工作不负责任,库存不及时盘点,库房发货屡屡出现错误。
    【回答】可以主张赔偿,可能举证比较困难,关键要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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