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你好,我去年借一个同学30000元,当时说是一个月后还,没打借条钱是用银行信用卡打给的,结果我同学不还,后来我就有电话录音,先时叫他还利息,他还按时还,可现在找他不还说是打利息,没打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6-05-24 14: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借条是一方面,实际交付时另一方面,你手里有录音又有银行转账记录,就可以视为借贷关系是成立的,并且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20年。再结合你实际情况来看,对方出现了拖欠耍赖的情况,可能导致最后无法清偿本金,所以建议你结合你实际情况考虑,如果情况恶劣了,那么最好尽快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本金,否则时间长了,即便官司打赢,也可能拿不到钱。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伊春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