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企业以“无故旷工三天及以上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条款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是可以去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一定程度上对其他员工有示范作用,其他员工可能效仿旷工行为,等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去领失业金,怎么操作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呢?

其他 2018-10-15 07:2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要注意,必须获得经济补偿,还有失业金补贴。
    办理手续手续后,要拿到离职证明、社保手册、医疗保险缴纳单,然后,先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注册失业;才能到人社局办理社保转接,就可以自己缴纳社保费用。
  •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就不予办理了,所以一定要赶紧办理。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一、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是赔偿金。
    二、职工更换工作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可按规定随同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
     1、如果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中心填写《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转移窗口办理转移;
     2、如果在统筹地区内或同一市内,当从某单位辞职后,只需该单位办理退工停保手续,新单位办理用工参保手续,社保关系自动转入新单位。
  • 你好,直接办理手续让他去领取失业金就可以了,一般不会有人恶意旷工的。
  • 缴纳失业保险费达一年以上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法律环境如此,无法规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