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父亲于01年去世,03年奶奶去世,死后未留有遗嘱,也没有进行析产处理,爷爷于16年去世,爷爷于06年立公证遗嘱,表明爷爷奶奶共有的房屋中他的份额全部给姑姑继承,姑姑却于07年让爷爷以买卖过户形式过户到自己头上,并与16年3月又以买卖过户形式过给了自己的女儿,请问我是否可以代位继承爷爷奶奶共有房屋的八分之一产权

其他 2016-06-15 17:0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