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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新厂上班,谈的工资是8小时一百,加班14,领导说公司是试运行,后面会按计件工资,后来计件工资太低我辞职了,最后结算给我的工资少了好几百,没有按当初约定的给,说我是试用期,加班费按他说的是1比1,才10块钱一个小时,我该如何维权?

工商事务 2016-06-16 09: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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