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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上班快24年了,自1995年6月至2000年6月公司给我签合同后,再没给我续签合同,今年公司要重新签合同,因工龄补偿金锁定不合理,没签劳动合同,公司以原劳动合同已过期,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6-06-17 11: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员工继续任职的话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最多可要求支付12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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