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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的子女死亡,其子女的配偶再婚,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其他 2016-06-18 23:5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没有继承权。但是,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子女继承的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享有平等的处分权。我是百瑞律师事务所的钱慧云律师,执业20多年,经验丰富,如需帮助,可以直接来电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不可以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子女的配偶没有继承权
  • 您好,不可以
  • 你好,如果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你好,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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