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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购买商铺,已付50%贷款金额83.8万元,约定2013年6月1日交房,交房后2年内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现还没办理成功,原因是房产公司未缴纳税款和维修基金,而我已经全部交清费用给房产公司的。请问从现在起能否停还贷款直到办证成功,银行会同意吗,会有不良信用记录吗?现在我买的商铺已严重贬值,假如我打算把剩下的70多万贷款不还了,以后银行起诉后拍卖的后果是怎样,会冻结我名下在他省其他行的资金吗?

其他 2016-06-20 09: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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