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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股东原计件效益工资每月2800-3200元。2011年前工伤(12月份已认证)疗养缺勤110多天,公司每月只发900元生活费。2011年2月分红时,公司又以缺勤为由,扣除该股东应分红利的38%近4万多元。 请问律师:该公司的做法合法吗?该股东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谢谢!

其他 2011-03-24 13: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在公司中,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3)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便监督公司的运营;(4)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即股东享有受益权;(5)依法转让出资;(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8)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此外,股东还可以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分红应当按照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的行为显然侵害了您作为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不合法,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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