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今年4月份我到一家公司上班,老板承诺每个月15号发工资,但是第一个月以公司周转不开为由并未发工资,第二个月说抵一个月工资发一个月、还是没有发,临近第三个月在老板承诺会发工资的那天我提出了辞职并交接了事物,我这边有6000多现金刚够发工资,老板下午不在打电话叫我把钱存进公司卡里,我说那是我的工资我下午就走了,然后他就开始骂人,最后我就走了,并把多于的钱打给了他,我是以他告诉我的最低工资算的,这样做犯法了吗

其他 2016-07-06 16: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